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VGA*** | 2024-07-23 | 違法停車、交警通告處罰500元的 | 5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