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A·1***6 | 2024-10-2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