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P6Y*** | 2024-11-15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%以下的 | 未知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