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L97*** | 2024-12-2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浙B79*** | 2024-07-2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