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浙D90*** | 2024-09-1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浙BD5*** | 2024-10-23 |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