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DKG*** | 2024-12-2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湘DKG*** | 2024-11-12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湘DKG*** | 2024-10-1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湘DKG*** | 2024-09-23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湘DKP*** | 2024-08-30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湘D3S*** | 2024-09-19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200 | 4 |
湘D3C*** | 2024-09-29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湘C56*** | 2024-12-24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湘C56*** | 2024-10-19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