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M93*** | 2024-10-31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