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JB0*** | 2024-09-27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50 | 2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(jiān)控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