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贛C77*** | 2024-10-06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贛C77*** | 2024-12-04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贛C77*** | 2024-07-09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鄂A51*** | 2024-10-09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鄂A51*** | 2024-12-02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鄂A51*** | 2024-07-17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數(shù)據(jù)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(guī)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(xiàn)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別覺得可以規(guī)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