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渝AV1*** | 2024-11-07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渝AV1*** | 2024-11-20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閩CF9*** | 2024-09-1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