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DBR*** | 2024-11-24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6 |
湘D71*** | 2024-12-24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湘DDA*** | 2024-12-14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湘DDA*** | 2024-09-20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湘DGG*** | 2024-08-24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湘DE2*** | 2024-07-10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湘DBB*** | 2024-11-20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