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A81*** | 2024-07-15 | 在設在禁停標志、標線的地點停放、臨時停車,妨礙其他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