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ACX*** | 2024-09-1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