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MHG*** | 2024-10-09 |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的 | 50 | 未知 |
蘇MHG*** | 2024-09-13 |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的 | 50 | 未知 |
蘇MHG*** | 2024-09-20 |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的 | 50 | 未知 |
蘇MHG*** | 2024-12-23 |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的 | 50 | 未知 |
蘇MHG*** | 2024-07-29 |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的 | 50 | 3 |
蘇MHG*** | 2024-09-01 |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的 | 50 | 3 |
蘇MC0*** | 2024-11-15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50 | 3 |
蘇MC0*** | 2024-09-03 | 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| 5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