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湘JF2*** | 2024-10-11 | 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 | 200 | 未知 |
湘JF2*** | 2024-06-30 | 駕駛證被依法扣留期間仍駕駛機動車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您的車被拍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