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AYM*** | 2024-12-19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10%以下的 | 未知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