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A39*** | 2024-07-12 |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| 100 | 3 |
閩A39*** | 2024-12-11 |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| 100 | 3 |
閩A39*** | 2024-09-10 |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| 1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