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津NX6*** | 2024-08-27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津NX6*** | 2024-12-1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(xù)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(tài)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