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渝A26*** | 2024-11-19 | 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| 200 | 3 |
閩C16*** | 2024-10-1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C16*** | 2024-07-0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C16*** | 2024-08-09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CQ0*** | 2024-11-2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CJ7*** | 2024-10-2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CF2*** | 2024-08-2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CF2*** | 2024-11-0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