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瓊A3U*** | 2024-11-18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瓊D53*** | 2024-11-27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%未達20%的 | 1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重要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