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C76*** | 2024-12-02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