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AZ1*** | 2024-10-08 |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超速20%以上不足50% | 200 | 6 |
魯AZ1*** | 2024-10-15 | 其他車在高速公路超速20%以上不足50% | 200 | 6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,我們上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