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A93*** | 2024-12-16 | 違反信號燈規定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