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皖R44*** | 2024-10-1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