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皖SB6*** | 2024-07-0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皖LB6*** | 2024-07-2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3 |
皖RX6*** | 2024-12-12 | 駕駛時撥打、接聽手持電話的 | 50 | 2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