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P15*** | 2024-08-13 | 違反信號燈規定 | 200 | 6 |
魯P15*** | 2024-12-22 | 違反信號燈規定 | 200 | 6 |
魯P15*** | 2024-10-20 | 違反信號燈規定 | 200 | 6 |
魯P65*** | 2024-12-07 |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| 200 | 3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能抓拍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