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蘇A61*** | 2024-09-2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A61*** | 2024-07-2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蘇A61*** | 2024-07-2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攝像頭拍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