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F3*** | 2024-10-0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JAN*** | 2024-09-09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50 | 3 |
閩JBN*** | 2024-07-0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150 | 3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