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·H***1 | 2024-08-01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未知 |
渝C·5***2 | 2024-10-01 | 不按導向車道行駛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