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AGV*** | 2024-07-11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魯AE0*** | 2024-09-15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魯N25*** | 2024-09-10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魯n25*** | 2024-07-26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魯A69*** | 2024-12-21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魯AAA*** | 2024-10-28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魯AAA*** | 2024-09-26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魯AR1*** | 2024-07-05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魯AR1*** | 2024-07-07 |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| 50 | 3 |
實際上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