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·C***6 | 2024-12-0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,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,我們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那么多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,汽車就更不用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