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·A***3 | 2024-07-18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川A·5***X | 2024-09-05 |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| 2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必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