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A59*** | 2024-11-06 | 違反信號燈規定 | 200 | 6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期間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別的類型違章,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“閃”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