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·0***X | 2024-08-18 | 通過路口遇停止信號時,停在停止線以內或路口內的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用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