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AD*** | 2024-12-2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C·A***7 | 2024-08-1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川A·3***7 | 2024-08-15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未知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甭管是1次,還是2次3次,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