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DJ6*** | 2024-08-16 | 駕駛機動車在限速低于60公里/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%且未造成后果的 | 未知 | 未知 |
吉DJ6*** | 2024-11-08 | 駕駛機動車在限速低于60公里/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%且未造成后果的 | 未知 | 未知 |
吉DJ6*** | 2024-07-03 | 駕駛機動車在限速低于60公里/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%且未造成后果的 | 未知 | 未知 |
吉D5T*** | 2024-10-22 | 駕駛機動車在限速低于60公里/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時速超過20%未達50%的 | 200 | 未知 |
吉D5T*** | 2024-08-25 | 駕駛機動車在限速低于60公里/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時速超過20%未達50%的 | 200 | 未知 |
遼A99*** | 2024-10-12 | 駕駛機動車在限速低于60公里/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車速50%以下的 | 未知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