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FV2*** | 2024-07-20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,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川FV2*** | 2024-07-13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,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川FE3*** | 2024-10-1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FE3*** | 2024-10-3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FE3*** | 2024-09-2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A07*** | 2024-08-0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FUL*** | 2024-11-20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FUL*** | 2024-11-28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FUL*** | 2024-08-14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FUL*** | 2024-08-2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FUL*** | 2024-08-13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FUL*** | 2024-09-11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川FUL*** | 2024-07-26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100 | 3 |
實際上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多少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及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當然不是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