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吉B69*** | 2024-08-07 | 在施劃的停車泊位之外的人行道上停放、臨時停車的 | 200 | 未知 |
實際上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類型,車牌號、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