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P51*** | 2024-09-20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魯P51*** | 2024-09-19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 | 100 | 未知 |
魯P57*** | 2024-10-06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魯P57*** | 2024-12-03 | 不按規定停車 | 1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文章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時候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