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·0***1 | 2024-09-03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,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有需要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一定不能靠運氣,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,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