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豫EAU*** | 2024-11-03 | 逆向行駛 | 200 | 3 |
陜G31*** | 2024-10-25 |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| 200 | 3 |
通常來講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查破案,作為呈堂證據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被“閃”,就說明沒違章么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