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粵Y·M***6 | 2024-09-12 |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別理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是你已經(jīng)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,文章前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獲取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“證據(jù)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監(jiān)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它違章,像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(xiàn)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(jīng)不需要補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(guī)則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