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·B***8 | 2024-11-21 | 機動車違反規(guī)定停放,駕駛人不在現(xiàn)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發(fā)現(xiàn)“閃”了一下,不用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所提到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、違章類型等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(nèi)情況等,必要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(jù)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他諸如違法變道、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到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別想得太簡單了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(xù)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(fā)展,現(xiàn)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一次提醒大家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(guī)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鳴笛都能抓拍到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