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閩DS9*** | 2024-09-22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| 100 | 2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前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電子眼的作用,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在查案時,警方可以,借助這些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就拿闖紅燈來說,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被“閃”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不是這么簡單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