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貴C87*** | 2024-08-11 |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,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| 100 | 2 |
通常來講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多少次,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科普,前面文章所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有效信息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,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,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,在查案時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記錄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連續閃幾次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他諸如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,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那么多,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,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