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鄂S32*** | 2024-11-02 |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、校車、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%以上未達到50%的 | 200 | 6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多少次,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。
被拍照了,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?不一定的。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,通常有兩種類型,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。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,這種攝像頭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追查案件,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,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沒有違章風險嗎?這也不是!如果光線充足,補光燈并不工作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技術升級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千萬不要抱有僥幸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