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滬B·6***3 | 2024-08-0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滬A·9***0 | 2024-12-03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滬G·Y***1 | 2024-11-2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滬L·9***7 | 2024-11-14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滬G·6***8 | 2024-07-10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滬B·R***5 | 2024-08-18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滬A·Y***8 | 2024-11-13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未知 |
滬NK9*** | 2024-08-12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滬NK9*** | 2024-12-17 |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| 200 | 3 |
一般情況下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不管是一次、二次、三次,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。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所說的“閃”,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。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“證據”。
被“閃”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,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。先說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、車型等信息,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借助這些數據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,“閃”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:1、車輛在停止線前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。
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說明沒違章么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電子眼也在“悄悄”干活。另外,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哪怕在晚上,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,一定不能靠運氣,黑科技太多了,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