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瓊A2J*** | 2024-10-01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、臨時停車,駕駛人不在現場 | 1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一旦發現被拍照了,不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,我們上面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。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,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、違章行為、車輛類型、車牌號等“證據”。
被拍了一下,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?其實是不一定的。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,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必要時,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記錄第一次,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,但如果我們被連續“閃”了好幾下,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。如闖紅燈抓拍為例,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汽車越過停止線時;3、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“閃”1次,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。其他諸如壓線違規、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表示沒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,即便是夜晚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在此,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