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魯AR7*** | 2024-10-17 | 騎、軋車行道分界線行駛 | 20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被電子眼“閃”了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,前面文章提到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。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,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信息。
被“閃”中了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這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,通常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一下例行登記,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,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、車型、車流量等,在查案時,警察叔叔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追捕罪犯,偵查案件。另外一種,就是違章抓拍,只閃一次,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,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,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:1、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;2、車輛超過停止線時;3、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。
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。其它違章,像壓線、變道、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。
沒感覺到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這也不是!有時候,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,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。另外,隨著科技進步,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“講規矩”,別抱僥幸心理,黑科技太多了,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,汽車違章,就更不說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