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牌 | 違章時間 | 違章原因 | 罰款 | 扣分 |
川A70*** | 2024-10-06 |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,駕駛人不在現場,妨礙其它車輛、行人通行的 | 150 | 未知 |
一般來說,只要發現“閃”了一下,甭管是1下、2下還是3下,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。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,我們上面提及的“閃”,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。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,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,車牌號,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。
被拍了一下,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?答案是不一定!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,一般有2種,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。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,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,目的是記錄車流量、每輛車的類型,甚至車內情況等,有時候,警察同志可以,調取這些錄像、照片,偵破案件、追蹤犯罪分子。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,第一次閃,可能是作為參照圖,但如果閃了多次,那很可能中招了。以闖紅燈為例,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:1、車輛到達停止線前;2、車輛越過停止線;3、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。
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,就說明在取證一次。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、違法變道等,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。
沒發現被拍照,就代表沒有違章嗎?當然不是,常常,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,但電子眼卻不閑著。另外,隨著科技的發展,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,即使在夜里,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,因此,再次提醒各位,開車一定要守規則,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,現在黑科技滿天下,連鳴笛都可以追究,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。